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货站(以下简称桂林机场货站)拟对部分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货站门面公开招租(重)
二、项目概况
三、租赁期限
所有出租标段租赁期为3年,即2025年1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
2.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符合以下情形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未报名单位、与招租人现行或过往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信用问题,如违约、欠款、诉讼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租项目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意向承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2.响应人应于2024年12月24日(含)12:00前将意向承租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响应人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招租人指定收款账号并进行备注(例:桂林机场货站门面意向承租保证金)。所交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的视为无效的意向承租保证金。本项目意向承租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机场支行
开户账号:618479074696
3.中选后,招租人与中选人签订租赁合同,该保证金如数原路无息退回给响应人账户。未中选的,招租人于租赁合同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如数原路无息退回响应人账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租人所有:
(1)报名后未向招租人递交响应文件的;
(2)收到中选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3)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分包给他人的;
(4)中选人未按规定领取中选通知书或不按规定交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六、资格审查及招租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2.获取地点: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货站1号办公楼2-3室。
3.资格审查及招租文件的获取方式:
(1)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交招租人进行审查: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盖公章;
b.如委托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并盖公章);
c.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d.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盖公章);
e.提供与招租人现行或过往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信用问题,如违约、欠款、诉讼等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盖公章);
f.信用证明(可登录网站“信用中国”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盖公章);
g.意向承租保证金转账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自然人携带以下材料交招租人进行审查:
a.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签名、盖手印;
b.信用证明(可登录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签名、盖手印);
c.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d.提供与招租人现行或过往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信用问题,如违约、欠款、诉讼等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签名、盖手印);
e.意向承租保证金转账截图打印件并签名、盖手印。
以上材料由招租人审查合格后,响应人按招租人需求提供招租文件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即为报名成功,以上材料由招租人留存。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30-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货站1号办公楼2-3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八、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租项目将于2024年12月25日9:30(北京时间)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货站1号办公楼2楼2-1召开评审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773-2845310、19144207065
QQ号:1945524171
地址: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货站1号办公楼2-3室。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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